10月25日,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六大重点任务:聚集优质消费资源、建设新型消费商圈、推动消费融合创新、打造消费时尚风向标、加强消费环境建设以及完善消费促进机制。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服务业处处长陈丽芬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消费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随着中国走到世界的舞台中心,中国的城市不仅要成为全国的消费中心,更要成为世界的消费中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将反过来推动我国消费提档升级,更好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指导意见》特别指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目标是,利用5年左右时间,指导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地方意愿强的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基本形成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那到底什么是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陈丽芬认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既要在城市形象上具有全球知名度,又要在消费能级上具有全国高度。同时,其辐射需具有区域跨度,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的发展,决定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资源、资本集聚和转移,且消费产业具有支撑强度,引领城市产业体系高端化发展。
早在2016年提出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家已经明确了“培育发展国际消费中心”的目标。陈丽芬表示,《指导意见》正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具体举措。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依绍华向时代财经透露,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做发展国际消费中心的研究,现在提出来具体的指导意见时恰好是水到渠成。
统计局数据显示,近5年来,中国的GDP(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近40%。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下沉消费市场处于快速发展的态势。Mob研究院发布的《2019“下沉市场”图鉴》报告显示,目前下沉市场用户体量达到6.7亿,占据超过一半的市场规模,三四线城市在未来5至10年将会成为市场蓝海。
“发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国家经济水平、居民消费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的一个必然的选择。”依绍华表示,消费升级的需求在不断发展,现在不仅仅是一、二线城市的消费需求,同时也有三到六线的下沉市场的消费升级需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更好地满足这种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同时,《指导意见》中提及,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而在地方上,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设早已有所提及。
去年4月,上海发布了《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里面提到,要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最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其他城市如广州、成都、杭州等也都相继提出了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计划。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这些城市在国际消费城中心城市的建设当中,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比如消费设施、消费服务以及售后的整个消费过程,在全国来讲都是比较好的。”依绍华称。
除了对消费环境的提升,城市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同时也给本地贸易的发展带来拉动。依绍华表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还涉及供给产品的品牌、种类,还有购物的便利程度。“也就是说,(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对企业的运营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企业的供应链、企业经营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