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对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实施全面改革,该项工作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人才居住证的办理将会有哪些变化?
杭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将使用全省统一的IC卡式《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样式。原先的小绿本改成了现在的IC卡式。
证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证件正面印刷“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字样,背面登载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证号、签发日期、签发机关、照片等信息,有效期为两年。
已持有原簿式《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凭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申请人可以凭有效期内的原簿式《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凭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换领IC卡式《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条件更细化
通过细化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办理前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不是符合办理条件,避免白跑多跑。
符合申请引进人才居住证条件的人员为:符合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即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按规定在杭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且其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在当前公布的《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中专业范围内;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5.具有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且国家职业资格所载职业(工种)在当前《杭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范围内;
6.个人在杭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经营者,其中桐庐县居住人员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其他区、县(市)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
7.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其中符合上述1、2、3、4、5条件之一,且在杭州市区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职工,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提出申请。
办理更简捷
简化办——共享数据简化办理材料
有条件取消居住登记证明材料。凡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申请人有效居住登记信息(以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或者申请人本人能出示电子居住登记凭证的,可不再提供居住登记证明材料。
简化填报信息。缩减《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填写信息项目,简化后的申请表由原来的A4幅面3页缩减为A4幅面1页,申请表数量由原来的一式三份缩减为一式一份。
取消申请人照片。由公安机关从全国户籍人员库中调取,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申请人照片信息的,申请人应配合公安部门采集人像信息。
网上办、移动办——实现跑零次
申请人已按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并在居住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办事事项中,选择“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事项办理。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的,人力社保部门在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
就近办——市、区人社窗口均可办理
居住在市区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市或区人力社保部门线下办事窗口办理,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线下办事窗口实行通办。
居住在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的申请人,到居住地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线下办事窗口办理。人力社保部门线下办事窗口实行即时即办。
领证易——可选邮寄送达
按照申请人自愿原则,《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可选择邮递送达(到付)或者居住地派出所窗口领证方式。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的,可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至居住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内,持证人因证件遗失或者损毁,以及居住地址或者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补(换)领或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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