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抗癌药进医保却买不到的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今天(6月10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回应,此前确实存在抗癌药进不了医院或报销不了的问题,今年以来抗癌药供应比较顺利。
去年,国家医保局进行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17种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但有媒体报道,抗癌药进了医保以后,在医院买不到、报不了。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说,已看到近期媒体反映的问题,“我们注意到文中引用的相关数据是去年12月中旬的,客观地讲,当时确实存在着抗癌药进不了医院或者报销不了的问题”。
他表示,国家医保局对此高度重视,在去年11月份会同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做好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同时明确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为由,影响谈判抗癌药的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
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督促各省按月上报进展情况。熊先军表示,从目前各地上报情况看,此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截至3月底,累计报销人次达到了20.94万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8亿元,“当然也不排除在各个地区存在不平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