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0.95亿元已全部下达,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通知,根据各地贫困状况、减贫任务和脱贫成效等因素,对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分配。此次分配方案加大了对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同时对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好的省份给予奖励。
就在前不久,财政部拨付了中央专项扶贫资金351.17亿元,加上2018年10月提前下达的909.78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0.95亿元已全部下达,相比2018年,同口径增加200亿元,连续四年保持每年200亿元的增量。
根据通知,各省份在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应适当调整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等的支持力度,东部省份要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区探索创新。同时,中央分配的脱贫攻坚增量资金,应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组织实施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此次发布的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云南、新疆、甘肃以及贵州获得资金支持力度最大,均超过100亿元,沿海地区如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分配资金均在10亿元以下。
通知要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用好用足现有政策,通过行业扶贫资金、贫困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帮扶资金等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重点倾斜。
在资金拨付上,各省份要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并尽快落实到扶贫项目,并确保资金的精准使用。在强化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的同时,建立闲置资金清理的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决纠正发钱发物“一发了之”、统一入股“一股了之”等问题。
此外,各地方应坚持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加强常态化监管,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对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