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拟出资不超100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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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

11月15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将拟出资不超过100亿元发起设立中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监管机构认可及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其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管理。

中国银行称,本次投资为响应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理财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隔离,以顺应国内外资产管理业发展趋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来开展的投资举措。

目前,中国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中第一家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的,也是第15家公告要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其他14家已宣布拟筹建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徽商银行。

今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管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

随后,9月28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发布,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

10月19日,《商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给出详细规定,其中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等规定,被认为是给予理财子公司的利好。

那么,银行纷纷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更多是基于响应资管新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还是更大一部分出于对其业务自身发展的考量呢?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称,“银行纷纷成立财富管理子公司,既是顺应监管,也是基于其发展需要。比如,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规模体量往往非常巨大,本身也有独立运作及核算需求。”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组首席分析师明明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资管新规看,要做资产管理业务的银行最终大势都是要设立资管子公司,长远的影响是比较彻底地隔离了表内和表外、刚兑和非刚兑的问题,如果未来对银行资管子公司的监管真正做到“同一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也就能从根源上缓解嵌套和通道问题,也能相应减少委外。

不过,一位银行业人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相当于把银行负责理财业务的内设部门单独作为一个子公司运营,剥离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利益分配等各方面问题。

对此,游春则认为,“无论是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还是作为银行的一个部门存在,对银行整体而言并没有任何影响。独立运作并引入更具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更利于银行把理财业务做大、做优、做强,是利好政策。”

在游春看来,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目前最大的困难依旧是技术问题,即专业技术及专业人才的储备不足。“理财子公司需要独立运作,那么在理财产品估值及运营等方面需要更多的专业化人士,而银行目前储备并不充分,需要更多去吸引来自公募、资管等领域的精英人士加入”。

据记者了解,华夏银行等银行资管部门也在积极地进一步招聘补充相关人员配置,建立和培养专业化的投研团队,去基金公司高薪挖人也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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