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七月,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09件,同比增长25.6%;立案145件,同比增长95.9%;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8月20日,高明区纪委监委公布了今年正风反腐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执法理念,始终坚持为党纪国法担当、为中心大局担当、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以坚决有效的举措,推动高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高明走好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了坚强法纪保障。
高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也得到了第三方机构的积极评价。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度广东廉情评估蓝皮书》显示,高明多个廉情指数在全省位居前列。
1 正风反腐攥指成拳
前七月立案数同比增长95.9%
今年3月2日,高明区纪委监委对高明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谭梓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高明区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留置第一案”,从实施留置到一审宣判仅用时2个月零18天,彰显出监察体制改革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强大合力。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对腐败分子,就是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这是高明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庄严承诺。今年以来,高明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队伍融合、力量整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09件,同比增长25.6%;立案145件,同比增长95.9%;留置1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5人,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既查处大案要案,也不放过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城乡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业补贴、扶贫攻坚等领域,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挪用私分、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极大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在此过程中,高明区纪委监委还坚持标本兼治,运用大数据理念,创建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探索建立了符合高明实际、富有高明特色的基层治理监督体系,不断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
此外,高明区纪委监委还立足职能定位,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重点查处了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邓金城、更合镇林业站站长谢广坤、杨和镇农村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伍国兴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应。
政治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高明十二届区委明确,将在本届区委任期内,对全区所有党政机关、镇街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无死角。在前两轮区委常规巡察发现197个问题,且整改率达97%的基础上,今年3月,高明十二届区委启动了第三轮巡察,采取“一托二”形式对区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延伸巡察杨和镇岗水村),目前初步发现问题271个,问题线索61条。
在持续深入推进常规巡察的同时,高明区还突出专项巡察“专、深、透”的特点,先后开展了“为官不为”问题专项巡察、村(社区)专项巡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巡察、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取得了良好成效。
“高明区委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不断强化区内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说。
2 聚焦主业抓早抓小
近七成问题线索用第一种形态处置
“严禁用公款宴请,严禁收受微信红包和其它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孩子婚宴的邀请对象要慎重,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逢法定节假日和其它重要节点,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向党员干部精准发送提醒短信,筑牢预防党员干部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要‘打虎’‘拍蝇’,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中善用党的纪律武器,已成为全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觉追求。
围绕履行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今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对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等12个项目开展了廉洁风险同步预防,从源头上遏制工程腐败现象发生;发挥廉政智能监督问责系统作用,下发督办任务24宗,办结23宗,办结率95.8%。同时,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某医疗机构违规调整绩效工资方案的问题,高明区监委向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区卫计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民主监督和纪检组派驻监督,深入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管工作。
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1月至7月,高明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21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为151人次、占总数68.95%,第二种形态为48人次、占总数21.92%,第三种形态为9人次、占总数4.11%,第四种形态为11人次、占总数5.02%。当中,前两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数占比达90.9%,表明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局面已在高明基本形成。
今年5月,高明区一位区管干部李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及时诫勉谈话。“感谢组织及时提醒,让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日渐常态化,高明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第一种形态”的作用。
协助同级党委从严治吏,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也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的应有之义。今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6名拟提拔重用的区管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对9名被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区管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进行动态更新,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同时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部门人员招录存在“近亲繁殖”、搞“裙带关系”及违规操作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高明下一步将继续致力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让纪律约束和执行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徐东涛说。
3 作风建设久久为功
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同时发力
城市市容管理整治不力被问责,经整改后,市容管理考评连续9个月排名佛山五区第一;废气污染治理不力被问责,经整改后废气污染有效改善……
自高明区委、区政府2016年底吹响改进作风和效能建设号角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每年均会针对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并通过曝光—问责—整改的闭环,促进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提升。
今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通过“点穴式”和“撒网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明察暗访。当中,“点穴式”明察暗访即根据行政投诉、“四风”投诉、信访件等具体线索进行定点蹲守、跟踪暗访,严肃处理顶风违纪问题;“撒网式”明察暗访即对行政服务窗口、镇街以及区直部门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重点查处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今年以来共问责4宗12人,其中副科级以上11人,形成了强有力的惩治‘为官不为’的震慑力,有力推动全区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得到改善和加强。”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在形成惩治“为官不为”强震慑力的同时,高明区也大力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容误机制等制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如运用改革创新容错容误机制,高明区纪委监委对更合镇蠄蚷坳石场被非法倾倒生活垃圾问题问责案件中2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干部从轻问责;同时为区、镇农业部门开展“再造沧江”工作撑腰打气,鼓励干部大胆作为,有力促进了今年第一季度沧江河省控断面水质达标,为全年治水工作开了好头。同时,还通过建立受惩戒干部帮扶任用激励机制,激励和保护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在推动监督问责成为机关作风建设有力保障的同时,高明区纪委监委也注重加强和改善自身作风建设。如针对今年深调研活动中收集到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项目多、台账资料多、考核时间集中等各方反映的问题,高明区纪委监委从自身做起,带头整改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包括将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考核项目移除考核体系,将年底集中考核的项目分散到每季度检查、日常监督工作中,减少各单位年底的工作量。
此外,高明区纪委监委还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将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一方面,高明区纪委监委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业务素质提升、廉政文化熏陶、一线锻炼等方式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另一方面,高明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对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行报告和登记制度的暂行规定》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范性文件,用制度限权、管权。
■关注
高明六项廉情指数
位居五区前二
2017年12月,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通过电话调查的方式,从廉洁感知指数、腐败接触指数、腐败容忍指数、反腐败意愿指数、反腐败满意指数、反腐败信心指数等六个方面,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市、区)的廉情状况进行了评估,主要反映的是人们的主观评价和感受,以主观指标为主。
当中,廉洁感知指数分值越高表示廉洁程度越高,排名越靠前;腐败接触指数细分为索贿指数、贪污指数、行贿指数,分值越小,表示腐败存在的可能性越小,排名越靠前;腐败容忍指数分值越高,表示对腐败的容忍程度越低,排名越靠前;反腐败意愿指数分值越高,表示反腐败意愿越强,排名越靠前;反腐败满意指数分值越高,表示满意度越高,排名越靠前;反腐败信心指数分值越高,表示信心越强,排名越靠前。
此次评估发现,高明区腐败接触指数(索贿指数)、腐败接触指数(贪污指数)、腐败接触指数(行贿指数)、反腐败信心指数、廉洁感知指数、反腐败意愿指数等6项指数在佛山五区中均排名前两位,当中贪污指数、索贿指数和反腐败信心指数在五区排名第一,且分别在全省排名第5、第6和第8。
“这些指数从一个侧面表明,通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行贿、索贿以及贪污等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区政治生态得到不断净化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工作有较高的获得感,对推进反腐败斗争充满信心。”高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相关
高明探索
述责述廉新形式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活动,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举措。为确保述责述廉活动取得实效,高明区纪委监委今年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从侧重汇报单位工作成效变为突出汇报“廉责”与“廉洁”。在今年的述责述廉活动中,杨和镇党委等四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原来侧重汇报单位整体工作成效变为重点陈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重大事项,特别是现场公开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房产、车辆、投资、股票、存款,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境外、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从念稿转为采用PPT陈述和脱稿作答。在述责述廉活动中,4位述责述廉对象首次运用PPT陈述,通过事例、数字、图片等,更直观地展示履责情况。在之后的答辩环节,答辩题库由区纪委委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根据述责述廉报告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梳理归纳形成,涵盖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巡察整改落实、明察暗访问题整改、廉政风险防控、“三重一大”事项等内容,且大部分问题涉及述责述廉单位的工作难点和痛点,使询问和答辩环节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从等级打分转为百分制打分。此次活动将往年较为笼统的“好、较好、一般、差”四级档次评价制度进一步细化,把评分标准分为“好:90≦评分≦100”、“较好:80≦评分<90”、“一般:60≦评分<80”、“差:评分<60”四个档次,通过直接打分评议,实现同一档次内差异化评价,使评议结果更具体、科学。同时,注重对测评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将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纳入单位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