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通过年末突击交易美化财务报表,实现“保壳”或避免被实施“ST”处理的上市公司注意了,上交所将重点加强此类交易监管力度。
每逢年末,总不乏一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不理想,甚至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在年末临时性构造缺乏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的交易,实现账面利润的扭亏为盈或大幅增长。
但这一行为实则是在粉饰上市公司真实财务数据,掩盖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出现的风险和危机,规避了风险警示等资本市场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的制度安排,扭曲了市场正常的估值体系,妨碍丧失经营能力上市公司的及时市场出清。
1月12日,上交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强化年末突击交易监管,通过问询、督促中介、联动监管等手段达到监管目的。
突击交易四类突出问题
突击交易最大难点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行会计准则强调原则导向,更加依赖专业主观判断,经常会出现滥用会计准则空间的情况。
但上交所也通过往年及今年监管总结发现,突击交易集中于高溢价出售资产、债务重组、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变更会计估计、不当实施会计科目重分类等行为,涉及会计处理、评估作价、关联关系认定等多个方面,重点存在四类突出问题。
一是会计处理不审慎。上交所表示,会计处理不公允不合规,是突击交易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例如,部分公司疑似存在主要风险报酬未实现充分转移情况下,确认相关转让收益;部分公司对同一事项的会计政策与估计的选择判断不审慎,前后期存在明显不一致,但会计处理反映的经营活动并未发生重大变化;还有部分公司债权债务转让方空壳公司特征明显,能否实现真实转让、相关收益是否能够确认存在合规性问题。
二是刻意隐瞒关联关系。相关规范规定,针对某些关联交易,显失公允的部分,不应计入当期损益,而应视为资本性投入。但上交所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在交易中,为了能够确认利润,通过交易设计,刻意隐瞒与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的实质性关联关系。
三是评估作价明显不合理。上交所表示,高溢价出售资产是许多突击出售资产的重要特征,其中的评估也存在假设不审慎、参数不合理等问题。例如,部分公司评估盈利预测中,业绩出现不合理的快速增长,收入预测合理性存疑等。
四是突击交易存在后遗症。由于许多突击交易缺乏交易的经济实质,突击交易后,虽然确认了利润,但可能形成资产转让受限、款项回收不及时、资金占用等重大风险,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例如,部分公司因前期突击交易形成的巨额担保,被相关方划扣款项,后经督促,公司及时收回相关担保损失款项。部分公司存在后续部分支付款项回收不确定或延期支付问题,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措施监管突击交易
今年,上交所继续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突击交易,并在发布会上表示将通过五方面措施严格一线监管。
一是分类预判。上交所表示年末突击交易,容易发生于前一年度亏损或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基于此,结合行业走势,全面梳理前三季度经营亏损公司情况,筛选出可能发生突击交易的高风险公司,重点关注资产出售、政府补助、关联交易、会计估计变更等公告类别,充实审核力量,加大审核力度。
二是持续问询。上交所此前针对30余家公司疑似突击交易行为,聚焦交易实质,刨根问底,直击交易意图,多次反复问询。同时,延伸监管视野,查阅工商登记信息,核实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引导媒体解读,形成市场约束,更加充分揭示交易风险。
三是督促中介。针对存在较大疑问的公司,在约谈公司的同时,单独约见会计师或评估师,明确规则要求,传递监管压力,督促审慎履职。其间,共约谈中介机构10余家、近30人次。在中介机构的严格把关下,4家公司采取了更为稳健的会计处理方法。
四是联动监管。在突击交易监管中,充分发挥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优势。对发现虚假交易、隐瞒关联人等问题线索,及时提请证监会派出机构关注和核查。派出机构也快速行动,拟于近期现场检查近10家公司的突击交易行为。
五是培训服务。在强化监管的同时,组织和参与上市公司、会计师的专项培训从源头上减少突击交易行为。
下一步,上交所还将继续结合年报审核,重点监管实施年末突击交易上市公司的2017年年报,检查其突击交易的合规性及必要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检查。此外,未来也会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评估师的看门人作用,逐步建立防控突击交易的长效机制,并通过培训强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自身市场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