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更新对外国情报监控法的授权,这意味着美国国家安全局将被允许继续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监听美国境外的外籍人士。该法案因缺乏对被监控人的隐私保护而受到争议,接下来参议院将进行投票。
1月11日,美国众议院以256票对164票的结果,同意对2008年通过的《涉外情报监控法修正案》(FISA Amendments Act)第702条更新授权,延长该法案的有效期至2023年。该条例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对美国境外的外国人员进行监视。如果国会不能在1月19日前授权延长,该条例将到期作废。
虽然“第702条”的监控目标是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外国人员,并不允许直接监控美国公民,但在该条例下,NSA可以收集与外国人员通信的美国公民的信息。
该情报收集法案得到重新授权是美国自由派团体的重大挫败,他们近年来一直推动国会对美国情报法设限,以体现对美国公民隐私权的尊重。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表示,这项法案将给予特朗普政府更多的“间谍权力”。该组织政策顾问朱利安尼(Neema Guliani)称,任何总统都不应被赋予这种权力,而“国会刚刚投票决定把它交给一个仅仅根据宗教、国家和观点,就将某些个人列为威胁的政府。”
同日,一项由密歇根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阿马什(Justin Amash)和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Zoe Lofgren)提出的针对《涉外情报监控法修正案》的修正案以183票对233票遭到众议院否决。该法案要求NSA在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才能调取美国政府对外国人员进行监控时,收集到的有关美国公民的情报。
《涉外情报监控法修正案》是否能够获得参议院的重新授权尚不明确,参议院内部对如何平衡公民自由和国家安全仍存在分歧。俄勒冈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怀登(Ron Wyden)和肯塔基州共和党参议员保罗(Rand Paul)已明确表示,将通过“阻挠议事”(指妨碍立法投票的冗长发言)来延迟或阻碍法案通过。
《涉外情报监控法修正案》的重新授权需要在参议院得到60票,目前共和党参议员占据参议院100个席位中的51席,民主党占有49席。
美国白宫在1月10日发表声明,督促众议院通过法案授权,以帮助打击境外恐怖主义活动,保护美国公民安全。然而总统特朗普对此事的立场却一度引发混淆。他在1月11日早间发送推文对法案提出质疑,称该法案曾被奥巴马政府用来监视特朗普竞选团队。但随后再发推文,宣布支持对法案重新授权,称“今天的投票是对境外的坏人进行监控,我们需要它!聪明点!”
美国为确保本国公民权利不被情报部门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非法干预,曾在1978年通过《涉外情报监控法》,建立起涉外情报监控法院制度,通过引入司法审查机制防止政府部门滥用情报监控权。
然而,自“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美国开始加大对国内外的情报收集力度,相继颁布《爱国者法案》、《保护美国法》和《涉外情报监控法修正案》,使得涉外情报法院不断“行政部门化”,从而引发外界对公民隐私权的担忧。
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揭露,为了获得外国情报,该情报机构从2010年11月起,便开始允许分析美国公民的通话记录及电子邮件日志,以便监视他们的社会关系网。
斯诺登的爆料在美国国内引发了对美国情报收集方式的讨论,并最终促使美国国会在2015年通过《美国自由法案》,规定美国国家安全局只能在确认某人或某个组织有恐怖活动嫌疑的情况下,才能向电信公司索取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