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资产管理公司规模不断扩张,资本金明显“吃紧”,财务杠杆率承压。
2017年末,银监会针对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四大AMC)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资本办法》),明确了资本充足率、财务杠杆率和风险控制等要求,并限其在2020年末前全面达标。
“中国对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新资本要求,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国际评级机构穆迪近日发布报告称,新的集团财务杠杆率指标将增强AMC公司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并控制其附属机构的资产增长。
《资本办法》修订了杠杆率的计量公式,并且要求集团财务杠杆率不得低于8%。具体计算公式是:集团财务杠杆率=集团合并净资产/(集团表内总资产+集团表外项目+集团表外管理资产-调整项)×100%。而此前,银监会的相关文件只要求“资产公司应制定多维度的杠杆率指标,包括净资产/总资产的比率、核心资本净额/调整后资产余额的比率等”。
对此,穆迪表示,若按照新办法的公式计算,加入表外资产,目前一些资产管理公司的杠杆率基本逼近了监管新规要求的下限8%,“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近年来四大AMC资产增长的迅猛,特别是在金融服务和投资领域”。此外,资产扩张还使得资产管理公司总股东权益与总资产的比率降到了10%-12%左右。其中最明显的是信达资产,该比率由2014年的18%以上下降至2017年的13%以下。
据穆迪数据,四大AMC的合并资产自2014年以来扩大了1倍。截至2016年末,信达合并资产是1.17万亿元,较2014年增长116%;华融合并资产是1.41万亿元,增长135%;东方合并资产是0.8万亿元,增长154%;长城合并资产是0.49万亿元,增长近80%。据2017年不完全数据,信达和华融的资产规模去年上半年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不断扩张的资产规模导致AMC公司资本金持续“吃紧”。2017年7月,东方资产董事会秘书陈建雄在银监会发布会上曾表示,东方资产近年来连续实现跨越式发展,业务规模迅速扩张,收购了许多具有相当规模和市场地位的持牌金融机构,资本不足的约束性日益凸显,迫切需要补充资本来打破发展瓶颈。“目前资本确实比较紧缺,从上半年业绩来讲,净利润增长30.1%,资产增长不到10%,主要是由于资本的约束。”
而新出台的《资本办法》也加强了对四大AMC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其中,对集团母公司的资本要求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9%、10%和12.5%;附属非金融机构最低资本要求=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要求*管理层级难度系数。其中,管理层级难度系数为(100+N)%,附属非金融机构的集团层级不超过三级时N=0,层级为四级时N=10,层级为五级时N=20,以此类推。
对此,穆迪认为,新规增强了资产管理公司对附属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控制。“新规对资产管理公司三级以上附属非金融机构有更高的最低资本要求,这将鼓励近年来在频繁并购和境外投资之后企业结构更加复杂的一些资产管理公司简化企业结构。”
兴业研究分析师何帆等认为,本次《资本办法》不再要求集团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仅要求多级子公司要额外计提资本,这一规定在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没有对应要求,可能对于未来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监管具有借鉴意义。
穆迪还提到,新规将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于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例如购买不良资产和债转股投资。主要表现是,《资本办法》给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设置的风险权重低于 100%,给债转股投资设置的风险权重低于其他股权投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资本办法》规定,集团母公司或经批准实施债转股的附属机构短期或阶段性持有的债转股企业,可以不纳入集团资本监管范围,预计将加速未来债转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