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严控传统燃油汽车产能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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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严控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三类传统汽车投资项目。发改委和工信部6月12日发布《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披露上述信息。


三类原则上不再核准的投资项目包括:新建独立法人传统燃油汽车整车企业投资项目;现有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投资项目;现有企业跨省迁址建设项目也需进行审查,如果是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或者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也在不被核准之列。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此次《意见》是针对汽车行业部分的具体实施计划。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简称中汽协)曾在2016年5月发布中国汽车产能情况:截至2015年末,全国已形成汽车整车产能3122万辆,在建产能超过600万辆。产能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每日两班生产,每年250个工作日统计。


同年,中国的汽车整体销量为2460万辆。中汽协称,汽车产业已经出现产能结构性过剩,部分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60%。汽车行业普遍认为,企业产能利用率低于80%就将严重挫伤投资信心。


除严控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外,《意见》对现有汽车企业扩能投资项目也设置条件:企业前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需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前一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前一年度研发支出占比高于3%。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现有乘用车企扩能项目还需满足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


现有企业产能扩建项目不再报国家发改委备案,《意见》称此类项目调整为报送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发改委和工信部还将建立汽车产能监测预警制度。汽车整车、发动机和车用动力电池企业需每年报送产能信息。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为期两年的特别公示管理,特别公示期满未达到要求,将暂停其生产、销售,建立退出机制。


《意见》严控新增燃油汽车产能,新进入者除兼并重组现有汽车企业外别无他途,新能源汽车则是例外。


2015年6月,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为新晋者开辟通道并降低了投资门槛。《意见》中又对中外合资新能源汽车项目放松要求,《意见》称,新能源汽车项目可不受两家合资名额限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外资企业在中国只能最多设立两家合资公司,且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0%。


6月1日,大众汽车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418.SH ,简称江淮汽车)签署合资协议,成立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是大众汽车在中国的第三家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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