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社会救助事业筑牢民生“兜底网”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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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州民生事业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救助覆盖面持续扩大。低保提标、应保尽保、物价补贴、临时救助……一个个重大项目背后的“民生温度”温暖人心。


这五年,是我州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最快、投入最多的时期,也是困难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五年来,中央和省州级下拨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到34.1亿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29.4亿元,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310元和年人均1863元提高到月人均495元和年人均3500元,年均增幅12.4%和17.1% ,位居全省前列,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城乡低保:连续5年提高标准


“2012年,我第一次领低保金的时候,标准是每月257元,现在每月能领495元。如果没有低保金,我的日子还真不好过。”76岁的宋桂芬是延吉市公园街道园建社区低保户。老人丧偶多年,因患脑梗死瘫痪在床,长子与她一起生活照顾起居。五年来,宋桂芬的低保金上涨了近一倍,社区又介绍她儿子做清洁工,每月有600多元的收入,一家人的生活渐渐有了希望。


托底线、保基本,低保人群是最需要关怀的群体。在我州,和宋桂芬一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共有9.6万户、14.2万人,低保金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保障金”。


作为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过去的五年,我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益完善,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坚持保障与脱贫并重,是我州近五年来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的重要因素。通过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全州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省政府确定的“两线合一”最低指导标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为100%,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于2014年实现了全面覆盖。


2015年5月,我州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确立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同时,明确各有关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如今在我州,对城乡低保人群、特困供养人员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托底作用正逐年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网底”日渐筑牢。


“阳光救助”:走向制度化、法制化


把知情权、监督权还给百姓,推动低保审批全程透明,救助政策就能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近五年,我州实行社会救助“公开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方式,相继出台了十余项“阳光救助”制度。


安图县明月镇东北村有一家三口,丈夫过世后,妻子带着两个孩子靠低保过活。2013年,安图县民政局、乡镇民政办、村委会成立三级联合入户调查小组,逐户走访低保农户。在调查摸底后的民主测评中,这个家庭最终没能再享受低保救助。对于这一按照“阳光”标准程序测评的结果,对方没有丝毫异议:“当时孩子小,没有劳动能力,我们享受了国家的低保救助政策。现在孩子们大了,家里有了新的收入来源,自然应该把低保名额让给更需要的人。”


社会救助,扶危济困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但如果把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也纳入到救助范围,同样是对有限救助资源的一种侵占,会影响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的利益,酿成新的不公。


我州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涉及全州财政、社保、房产等10部门14类信息,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互联共享,这一做法被国家民政部总结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方能赢得信任。2014年开始,我州正式启动为期3年的“阳光救助”活动。州内各村、居委会公示栏都在醒目位置公示低保人员姓名、照片、保障标准,部分有条件的社区还在办事大厅用电子显示屏定期公示保障对象情况,方便群众询问和接受社会监督。


延吉市北山街道在对低保对象徐某进行核对中,发现其有出租车。随即对徐某家庭进行了走访调查,徐某承认家庭拥有出租车一事,接受了停保处理;经过系统信息核对,安图县安北社区低保对象李某在龙井市有社保开支1252.8元,超出了该县城市低保标准,县民政局发出了不予保障通知书……


2015年,我州再次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主动把救助工作晒在阳光下,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经过五年来持续不断的完善,我州“阳光救助”走向了制度化。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网络”


一个城市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高度。五年来,我州在社会救助事业建设过程中,不断抬高“底线”的救助水平,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形成一张密致的“兜底网”。这张“网”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诸多方面。


2014年10月,敦化市大桥村五保老人柳太清被本村精神病患者安丰刚袭击,颅骨骨折颅内出血。伤人者赔偿,天经地义。可安丰刚患精神疾病20多年,其父安郁清现年70岁,患有脑梗病,无劳动能力,靠政府低保为继,无力支付柳太清的医疗费用。依据规定,柳太清的住院费用属于伤害所致,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之内。敦化市民政局为此启动急难救助应急预案,柳太清因此得以治疗。


2015年10月,我州出台了《延边州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在保持原有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救助基础上,对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70%。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运行的“血液”,没有稳定的“血液”供给,社会救助体系就会“营养不良”。近年来,我州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和财力的稳定增长,使我们有能力、有底气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社会救助投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效能。


五年来,我州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97.9万人次,其中累计投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5000余万元,救助重大疾病患者1.6万人。此外,我州于2012年搭建了“延边州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州、县(市)、乡镇卫生院三级共81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互联,实现了医疗资源一体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地区级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即救助对象在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能即时结算,满足了城乡困难群体不同的就医、救助需求。我州在部分县市还开展了 “零押金”住院试点,进一步降低了困难群众就医门槛;2012年至2015年间,共募集慈善资金2.3亿元,救助困难群体22.9万人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3404人次。发放应急救助资金4700万元,救助低保及低收入群体8.2万人。


近五年,我州投资18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4373平方米的延边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价值300万元的救灾物资,有效应对了2012年第15号“布拉万”台风灾害、2013年“8.15”洪涝灾害、2014年干旱等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今年,“狮子山”台风引发特大洪涝灾害后,民政部门反应迅速,向省里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11152.9万元,价值200万元的救灾物资,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


目前,我州已基本建立起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灾害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十余项救助制度,逐步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全纵深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和谐延边”密织了一张社会救助安全网,保障了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也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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