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市物价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威海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指出通过扩大保障范围、优化锚定指标、降低启动临界值、缩短启动时间等措施,对联动机制进行完善,以进一步提高政策灵敏度和时效性,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介绍,2014年保障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此次修订将城市“三无”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整合,修改为“特困人员”,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同时,优化锚定指标,原机制主要锚定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新机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在继续锚定SCPI的同时,增加食品价格指数,并规定SCPI和食品价格指数任一指标达到临界值即启动联动机制;适当调整临界值,新机制将有关指标的临界,调整为SCPI同比涨幅5%、食品价格同比涨幅6%。
此外,我市提高启动时效,按原规定,必须在锚定指标“连续3个月达到临界值”方才启动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按季度发放”。新机制规定锚定指标“单月达到临界值”即启动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数额参照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幅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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