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再审被驳回 丢掉“中国第一罐”广告语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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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品牌加多宝王老吉的“恩怨”持续多年,商标之争败诉,红罐之争加多宝已经转为金罐,最终,在广告语之争中,“中国第一罐”再次落败。5月10日晚,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加多宝中国、广东加多宝“七连冠”系列广告语案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历经一审、二审,加多宝与王老吉的“中国第一罐”之争,以加多宝败诉就此终结。


公告显示,自2014年3月24日开始,加多宝中国、广东加多宝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信息时报等报刊媒体及北京各大超市等宣传“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七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


对此,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为,2008年到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颁布的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的是王老吉凉茶,而加多宝于2012年5月后才推出加多宝凉茶。同时认定加多宝上述宣传系故意混淆是非,意图侵占附着于王老吉凉茶上的巨大商誉,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北京三院。


2014年12月4日,北京市三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裁定加多宝败诉。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2015年7月30日,北京高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加多宝立即停止上述广告宣传语、加多宝应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加多宝应当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经济损失及合理负担300万元。


对于二审结果,加多宝仍然不服,并继续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而如今最高院驳回了加多宝的申请,也意味着“中国第一罐”等广告语之争终于落幕,加多宝须按照上述判决对王老吉进行赔偿。


此前,王老吉与加多宝已“相杀”多年。王老吉凉茶可追溯到1828年,是广州的百年凉茶品牌,1996年划归广药集团持有,但凉茶饮料一直局限于广州等岭南一隅。1995年,广药集团前身羊城药业授权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仅限于红色包装凉茶饮料,随后的1998年,鸿道集团设立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品牌进行运作,10年间,王老吉凉茶的销售额从1亿增长至160多亿,也成为闻名全国的快消品牌。


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但实际上,双方签订的许可合同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1日。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从此双方关于商标、广告语、红罐之间的争夺不断,加多宝虽然在接二连三的诉讼中败诉,但其产品销量并未受到影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今年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凉茶市场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10.6%,位居饮料行业第四大品类;其中,加多宝以52.1%的销售市场份额位居市场首位。从2012年至今,加多宝一直占据着凉茶销售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


如今,红罐之争尚未尘埃落定,但加多宝从2015年4月开始换上金罐包装,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此前公开表示,2015年加多宝的销售额为200亿,今年1-3月每日最高销售量为190万箱,高于日常的150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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