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商标之争再起 苏稻将申请北稻商标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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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稻香村商标之争再发酵。4月20日下午,针对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稻)3月底要求苏稻“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事,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苏稻)举办新闻发布会,重申苏稻是“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北稻是被授权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其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和传承历史。


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31日,北稻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苏稻“广泛使用与北京稻香村商标高度近似的扇形‘稻香村’、无边框‘稻香村’标识及‘稻香村’牌匾,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北京稻香村产品时‘错买’事件频发”。


苏稻董事长沈根富表示,苏稻生产的食品都是使用已经注册的圆型商标,从未使用扇形“稻香村”、无边框“稻香村”等未注册的商标。


苏稻副总经理杨国印在新闻发布会上出示了稻香村商标说明书。材料显示,苏稻创始于1773年,2006年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3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杨国印介绍,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标是经过苏稻授权的,但北稻现在使用的商标是“三禾”商标,与苏稻的“一禾”商标不一,实际是在违规使用其授权的“稻香村”商标。


苏稻代理律师罗铭君表示,苏稻将向商标委员会申请对30大类的北稻商标宣布商标无效。


2015年9月至今,北稻先后就苏稻商标侵权行为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东城法院、北京丰台法院及北京朝阳法院提起了四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间,苏州稻香村对案件提起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均裁定驳回其申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罗铭君律师称,北稻就相同事由和相同诉求,在各个法院连续提起诉讼,这实际违反了法律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记者获悉,北稻和苏稻商标权之争始于2006年。起初,苏稻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国家商标局先予以核准。后北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2013年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行政复议不予核准,于是苏稻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北稻诉至法院。


2014年,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及最高法院又先后做出判决和裁定认定:苏州稻香村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与北京稻香村手写体“稻香村”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沈根富表示,败诉后,苏稻就申请了复议,目前还在进行复议程序中。


北稻与苏稻之争亦存在历史渊源。据公开资料,苏稻成立于2004年3月,是由苏州稻香村食品厂、保定新亚公司及北京新亚公司联合投资成立的。1982年到1989年,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先后注册了饼干商品商标和果子面包、糕点商品商标。2000年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将两商标转让给保定新亚公司,后保定新亚公司又将其转让给苏稻。


北稻1984年成立,始于清光绪二十一年郭玉生在北京前门观音寺创建的“稻香村南货店”,1994年组建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2005年10月改制后成立北京稻香村公司。自1983年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获准注册苏稻商标至2004年苏州稻香村公司成立并受让苏稻商标,在这一时间段内,北京稻香村公司一直在使用胡厥文题写的“稻香村”作为其字号及商标,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厂及苏州稻香村公司并未对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稻香村”三个字作为商标提出异议。


有律师指出,老字号商标争议在实践中并不罕见,这是早期市场竞争不充分、法律意识淡漠留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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