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数据逐渐明晰。统计各地公布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发现,各地债务压力不等,贵州、辽宁偿债压力大。多省份强调,虽然总体上债务风险可控,但是个别部门、行业和个别市县偿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较高。
从绝对规模上看,东部发达省份的政府债务规模较大,江苏政府债务规模达到1.1万亿,居全国之首,山东、浙江、广东等地紧随其后,政府债务规模均超过9000亿,但东部地区经济总体量大,综合可用财力较多,债务压力相对可控。辽宁、贵州两省政府债务规模达到9000亿以上,债务率超过100%,偿债压力大。宁夏、甘肃、海南等地的债务绝对规模较小,仅有1000多亿。
债务率(债务余额比上地方综合财力)是衡量一地债务风险的重要指标,国际上通常以100%作为警戒线。目前主动公布2015年政府债务率的仅有浙江、河北、重庆、江西、山西等地,其中浙江政府债务率到2015年底预计达到92.9%,高于全国86%左右的平均水平,但低于国际上常用的地方政府债务率控制水平(100%)。
浙江省2015年政府债务达到9188.3亿元,其中截至2014年末的存量债务余额8939.3亿元。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在表示总体风险可控的同时,强调浙江各市县之间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也存在地区不平衡等问题,少数市县债务规模增速过快,超警戒线,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由于各地2015年财政数据尚未完全公布,仅根据各地预算报告所列数字简单测算,贵州、辽宁、云南等地2015年底政府债务率较高,均位于警戒线100%之上。贵州省2015年政府债务为9135.5亿,但根据其预算数据,2015年全省公共预算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省本级国有资本经济收入合计仅3000亿。辽宁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9138.7亿,其2015年预算所列全省综合财力约4800亿元。
根据新预算法和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要实行限额管理,目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加当年新增债务的限额。2015年各地的债务限额实际上是2015年新增债务加上截至2014年底清理甄别的债务余额。
2014年底财政部曾牵头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对此前的审计数据进行了更新。对比审计署公布的截至2013年6月末的存量债务数据发现,截至2014年底,不少地方政府债务出现较快增长,其中广西、宁夏的政府债务增幅超过110%,贵州债务增幅也达到96%。地方举借的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等基础公益性项目建设。
重庆、湖北两地债务有所下降,截至2014年底,这两地的政府债务规模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分别下降9.1%和13.9%。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在公开场合透露过重庆市化解债务之道,其中之一是通过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从事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来化解存量债务。
此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表示,有100多个市本级、400多个县级债务率超过了100%。全国人大预工委调研时也发现,一些地方变相举债现象仍存在。有些地方依旧通过城投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且收益率不高的领域,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政府债务。
在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面,目前一些省要求市县制订债务风险化解目标,在三到五年时间内,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警戒线以内。同时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分配与债务风险化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如期完成化债目标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对不能如期完成化债目标的市县,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