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多措施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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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截瘫综合训练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近日,黑龙江省出台多项措施,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这是近日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的。


该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给予重点救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措施。帮助城乡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困难家庭或低收入家庭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要按规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合)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医保补偿后自负费用仍然过高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医疗救助。


《意见》明确,要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同时,患精神障碍疾病的贫困残疾人,其药费也应由各地按规定给予补助,并随全省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据介绍,该省还同时出台《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各地可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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