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盒王老吉合资公司股东纠缠资产处置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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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红罐王老吉商标、外包装等一系列官司之后,广药集团加多宝集团在合资公司绿盒王老吉上的纷争亦不断升级。1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针对“王老吉公司是否应当进入司法强制清算程序”再次进行听证。同兴药业再次要求王老吉公司强制清算盘点。


听证会上,王老吉公司中方股东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认为应收购香港同兴药业手中所持股份。而港资由加多宝集团创始人陈鸿道牵头成立的同兴药业则表示,2015年1月25日王老吉药业经营期限已经届满,而且合资公司账目不清,出现异常亏损,股东无法实行财务审批权和监管权,因此要求清算盘点。


2005年,广药旗下的生产绿盒王老吉的王老吉药业,引入香港同兴药业资本1.7亿元。增资扩股后,同兴药业和广药各占王老吉公司48.0465%的股份,其他股份为职工持股。合资期限为十年,2015年1月25日王老吉公司经营期限届满。


双方合作的重要前提是广药承诺将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公司。2012年,红罐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引发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大战,双方决裂全国各地发起多个诉讼。最终,广药集团所在地广州高院将商标判给广药。而由同兴药业投资,加多宝方面实际参与运营的绿盒王老吉公司归属权成为双方持续僵持争夺的阵地。


加多宝方面曾告诉记者,虽然双方曾承诺董事会主席轮换政策,但在红罐王老吉商标大战之后广药方面已经实际控制了绿盒王老吉的财务。


去年,双方均表示将不再续签合资合同。今年7月,广药方面表示,根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约定,在一方不同意合资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优先购买股权。广药已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华南国仲)请求裁定同兴药业转让其在王老吉公司48.0465%的股权。


至今为止,王老吉公司两大股东就股权收购主要条件尚未达成协议。同兴药业认为中方股东白云山收购港方同兴药业股权的条件不成熟,收购股权一事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因此,同兴药业向华南国仲提出,王老吉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具备清算的事实基础与法定条件,应进入清算程序。


同兴药业今日发告知函称,王老吉公司财务状况不明。2013年来出现亏损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尤其在2014年底出现1.82亿元亏损。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老吉公司提供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全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供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查阅。后在今年9月15日二审开庭审理,现处于二审审理过程中。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内,同兴药业多次提起清算诉讼,但均被法院驳回。从去年7月开始,同兴药业向广州中院提起解散王老吉药业的诉讼。今年1月,广州中院裁定中止该案审理。


今年2月同兴药业再次向广州中院申请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5月被广州中院驳回,理由是:同兴公司已经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且案件被中止尚未审结,同兴药业又申请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依照相关规定,法院不予受理。


同兴不服广州市中院判决,遂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但广东省高院7月终审驳回同兴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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