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提法,首次在中央工作层面被提出,但相关落实方案还未明确。学者推测,“五险一金”中,或将归并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但这对降低企业缴纳社保费用的负担,作用并不太大。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6年的经济发展任务。在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的内容中,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要求。据记者了解,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政策导向系首次在中央工作层面正式提出。
社会保险负担较重的现状早就引起中央重视。在2013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作为减轻社会保险负担的主要途径。2015年,“五险”中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相继下调,但由于降幅有限,业内认为对于缓解企业、个人社保负担作用并不显著。
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或将归并
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的政策中,除了重申要降低社会保险费,还首次提出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要求。那么,已经运行多年的“五险一金”体系将如何精简?哪些险种可能会被归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向记者分析,住房公积金的“一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很难归并到一起。现在可能的方向,是归并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包含两部分,一是医疗费用、二是津贴,“既然包括医疗费用的话就可以跟医疗保险归并起来”。
据李珍介绍,由于生育保险包括了医疗费用。因此,以往学界也有评论认为,女性如果同时参加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生育过程中实际会有两套体系同时运行,“监管成本、行政成本都会上升”,而归并之后有助于节约社保基金成本。
此外,目前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率远远低于医疗保险。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接近6亿人,但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才刚刚超过1.7亿。李珍认为,如果归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可以提高女性生育保障覆盖面,增加社会福利。
针对归并可能采取的模式,李珍认为,一种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绑定参保的形式。但由于两者的参保覆盖率差距很大,如果要绑定参保,意味着很多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士也要加入,实际上并不能降低企业的纳保成本。
另一种方案即只要参与医疗保险者,就自动视为参与生育保险。李珍表示,因为生育保险费率很低,经过2015年调整之后,生育保险基金费率仅为0.5%以内,所以这种模式对于降低企业缴纳社保费用的作用也不是很大。据此,李珍认为,“通过归并去降费很难做到”。
降费率仍是“企业减负”主流
针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具体政策思路,究竟是怎么形成的?这么做能否帮助企业,实现降低纳保成本的作用?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告诉记者,具体计划目前还不太清楚;而在人社系统的执行层面,对于要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工作方向,执行层面人员此前的听闻也相当有限。
李珍则认为,降低企业成本,最主要的是降费率,“这个才是实在的”。仅2015年一年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相继下调,其中,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下降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实际平均费率从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则降至工资总额的0.5%以内。
对此,李珍说,与“五险”总体占工资总额近40%的费率相比,上述三个险种费率的降幅有限,总共只下调了1.5个百分点左右,对企业降低社保缴费成本“作用非常小”,真正有效、并且有下调空间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率。
人社部也曾公开表示,在五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其他四项社保费率之和,约在12%左右,“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费率为28%,并轨之后,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每个月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将达到工资的40%。
为何养老保险的费率如何之高,却始终未能下调?现实原因在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状况并不客观。人社部基金监督司巡视员张浩曾透露,如果只算征缴收入,不含财政补贴,城职保基金的当年收支结余,已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从2014年开始,当期收支则出现缺口,缺口达到1300亿元。在全国各省份中,目前只有13个省份的征缴收入大于支出。
对此,李珍提出,针对社保中体量最大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方面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一方面又要降低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因此,需要设计“一揽子方案”,即在减费的同时要配套相应的措施,要明确“一方面要减,减在谁身上;一方面要加,加在谁身上”,若仅仅少收费、而其他措施不跟上,“这个制度本身就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