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发布生效。这是信托业协会(下称协会)自行组织的行业评级,评级工作接受银监会指导,评级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开。
此前,信托行业已有监管评级,但评级结果不对社会开放。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信托行业评级结果的公开,市场参考评级用脚投票的方式会导致信托行业整体格局发生变化,评级高的公司会占据优势地位,“公开评级会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约束力,信托公司为了提高自身评级,也会谋变加快自身转型发展。”
不过,对于协会组织的行业评级,信托业内观点不一。指引在此前征求意见时,有4家信托公司投了反对票。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分析指出,评级结果是否公允反映信托公司实力还有待观察,“业务规模大小并没有好坏之分。此外,收益率高对投资者确实有吸引力,但信托发展实践证明这未必是好事,如新华信托2012年、2013年收益率在行业内并不低,但2014年以来风险事件频发也导致新华信托业务开展受限。”截至12月16日,新华信托官网显示,2015年以来仅发布了两只集合信托产品成立公告。
根据指引,行业评级体系涵盖信托公司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增值能力、社会责任四个板块,具体分为11个量化指标。权重设计上,资本实力为28分,包括净资本(9分)、净资本/风险资本(13分)、净资本/加权信托风险项目规模(6分)三个指标;风险管理能力为36分,包括信托项目正常清算率(16分)、信托项目风险化解率(10分)、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10分)三个指标;增值能力为26分,包括净资产收益率(7分)、信托业务收入占比(6分)、营业费用收入比(6分)、人均信托净收益(7分)四个指标;社会责任为10分,包括社会价值贡献度(10分)一个指标。
指引表示,评级结果根据11个量化指标得分情况综合确定,划分为A(85[含]-100分)、B(70[含]-85分)、C(70分以下)三级并对外进行公布。除此,协会还会将评级结果发送至银监会及各银监局,供监管评级参考。
2014年8月,银监会时隔4年后发布新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监管评级的评级要素包括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和合规管理3个方面。三个要素满分均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1级,每10分一个级别,50分以下为6级。最终,单项要素和综合结果都分为1-6级,综合结果的每一级分设A、B、C三档。按照监管要求,监管评级的评级结果用于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不作为银监会各级机构的考核指标。银监会各级机构和信托公司应对监管评级结果严格保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详见信托评级新规影响几何)
指引规定,评级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评级周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和协会公布数据为准。评级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包括信托公司自评、协会秘书处初评、审议及复议、评级结果发布等环节。
其中,信托公司根据指引规定的评级办法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自评工作并上报协会秘书处,自评结果对评级结果不产生影响。协会秘书处在4月上旬前完成初评工作,并根据初评结果审议确定信托公司评级分类并向信托公司反馈结果。信托公司若对评级结果存在异议,收到评级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协会秘书处复议后将复议结果及理由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信托公司。
信托业协会表示,评级工作先期采取试行方式,协会在确保行业行业评级办法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对指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