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民营企业是社会就业主要载体,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社会就业高质量发展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2022年,南京民营经济GDP占比为45.9%,民营“四上”企业占全市总数83.7%;今年1-6月,新办用工就业登记中民营经济占比为88.5%。“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南京应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良性互动作用,通过优化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为社会保障体系保容释压,前置性做好社会就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并尝试推进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模式的南京新实践。
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预判机制。建立健全分类分级风险监测评估机制。针对民营“四上”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应与法院、金融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合作,及时抓取重点企业重要信息,有效预判企业风险。同时,考虑以规范修订、专项补贴等方式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工具和人工智能软硬件,助力企业更好地预测并应对相关风险。未雨绸缪,利用风险缓冲期主动化解可能出现的社会保障风险。当初步预判企业可能会发生风险时,应前置性介入,与企业充分沟通,帮助企业利用时间窗口期化解、延缓风险。特别是在企业尚有资源保证时,妥善平稳地提前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安排,实现风险可控不扩散。
提升政府投入资源使用效率和效果。《“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要求,职业技能培训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国家在“十四五”期间将组织实施政府补贴性培训7500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万人次以上。南京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用于就业补贴和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多层次、大规模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稳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对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按政策给予培训经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提高补贴、培训投入效能,更好在防范化解社会保障次生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高补贴效果。政府就业类补贴在注重市场公平和优化投放标准前提下要进一步聚焦,在补贴机制设计中引入企业“就业承载能力”指数,将补贴向就业敏感性更高行业和企业倾斜,避免“平均洒水”现象,使有限补贴产生更大、更实在效果。提升培训效率。政府主导就业类培训要防止“走过场”现象,针对有些培训目的性不够明确、培训内容匹配度不高、少数“只工不训”等问题,建议借鉴杭州钱塘新区“政校企”三方联动精准对接就业需求经验,结合南京实际情况,提高培训有效性。在培训安排上,以前期就业市场调研数据为基础,以重点人群及其家庭“身边、家边、周边”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市属高职院校教学资源和企业实际用工场景开展培训,变“以工代训”简单委托式培训为“以训补工、以训试工”沉浸式互动式培训,实现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用工招聘有效衔接。拓宽创业帮扶思路。对于灵活就业群体和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创业也是一条很好的职业发展路径,能为整个社会经济注入活力。应将鼓励创业与支持就业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为有条件人群提供创业培训、孵化器支持和创业优惠信贷等,在促进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同时,释放良好的营商环境信号,引导年轻人“扎根南京、创业南京”。
提高基本社会保障执行力度和覆盖度。南京应以政策解企业之困,寓监督于帮扶之中,督促民营企业和相关劳动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通过细化优化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制和奖返机制,指导企业充分抵扣各种显性和隐性用工成本,降低实际税赋,减轻其发展负担,建立“利人利企利社会”的社保执行良性局面。以数字化赋能为抓手,开发多主体数据共享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在保护隐私信息安全前提下,保证信息把握精确准确,夯实高质量就业格局数据基础。通过各种培训、宣传途径,以案例教育方式,引导重点人群对于基本社保政策执行重要性的理解,解决“应届大学生不重视、农民工不理解、灵活就业者不在意”的社保执行难点,展现政策支持高质量就业、抵御社会保障风险的正面效应。
将“社会保障”纳入涉风险企业纾困重组方案。将就业保障纳为风险化解重要内容。南京多个案例的实践证明,政府牵头下的专班机制对于涉风险民营企业纾困重组行之有效,未来专班在综合统筹推进风险化解过程中,应在“债权人权益”视角基础上侧重关注“社会保障”视角。提升政府投入资源使用效果。政府救助民营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应优先投放和布局于对社会保障和高质量就业效果更明显的企业和行业。增强企业化解就业风险责任意识。在对规上民营企业进行纾困救助时,要引导企业守住社会保障责任底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对就业敏感性高的业务板块必须优先自救或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