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充分挖掘工程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据调度,2023年上半年,各地通过在相关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已累计吸纳群众务工就业达120余万人,发放劳务报酬140亿元,人均增收1.1万余元,有效拓宽了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城乡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业渠道。
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25个省份在57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和生态等建设领域,目前已累计吸纳12万名群众务工就业,发放劳务报酬16亿元,带动人均增收1.3万余元。例如,四川、西藏在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2万多名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2.6万元。湖南、甘肃、新疆等7个省(区)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生态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4800余名群众务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亿元。陕西、宁夏、甘肃在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枣阳)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1200余名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2.9万元。
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
26个省份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包括水利、农业农村、生态、城镇建设四大领域,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等16个专项,共吸纳近22万名当地群众就业,已发放劳务报酬25亿元,人均增收1.1万元。其中,吉林、西藏、湖南等22个省(区、市)在水利领域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3万名群众就业,带动人均增收1.5万元。
在地方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以工代赈
29个省份积极推动在省、市、县三级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及项目4200余个,其中省、市级重点项目近1000个、县级重点项目超3000个,包括农业农村、交通、水利、城镇建设、生态、能源、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领域,带动66万名群众就业,已发放劳务报酬85亿元,人均增收约1.3万元。
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草等部门,指导各地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进一步放大“赈”的效果。2023年上半年,28个省份在5700余个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务工群众24万名,已发放劳务报酬1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