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7月20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意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有关情况。
有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不仅影响了当地营商环境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意见》提出了4方面举措。
具体来看,包括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围绕加快落实这些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将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市场准入方面,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在招标投标领域,修改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将通过揭榜发榜等形式,搭建大企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间协同创新平台,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良好发展生态。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全国工商联将“稳预期、强信心”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加强思想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家形成正确认识;做好依法保护,以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进展和成效切实改善预期;做好沟通协商,努力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做好正面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的良好氛围,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