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各项任务。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稳居全省前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局良好,多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强化法律宣传,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各级政府把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一法一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全社会环保理念作为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培训讲座、送法送学、在线普法等举措,强化企业守法责任意识。在“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强化责任落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大一强”专项攻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排污许可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在省内率先推行地表水和大气生态补偿制度;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
强化环境执法,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一法一条例”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460件,其中查封扣押37件、移送行政拘留59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落实跨界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分别与浙江、江苏两省相邻市、县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监测、执法联动500余次,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强化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依法一体推进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全省第三。PM2.5、PM10年均浓度较上年同比呈下降趋势,绝对值排名全省第二,优良天数比例93.1%,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别为100%和93%。
强化管服一体,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扎实开展“两高”建设项目源头防控,着力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保障总量指标。在全省率先试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和同类项目“打捆环评”,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开辟“绿色通道”。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布局和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打造生态环保产业链,推动形成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模式。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加大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正面清单制度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