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浙江率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作出规定。
6月1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有关发布会获悉,将于8月起施行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污染防治、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综合性法律规范,专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章,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两山”转化的制度支撑和实现机制,对相应支持措施、补偿机制等作出规定。
《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和核算指标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林业、海洋碳汇交易,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权益质押融资。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推进供需对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为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逐步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并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条例》规定,省政府应组织建立生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和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规范采集、保护、交换、合作研究和开发利用,省、设区的市政府应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