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取得了跨越式发展,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大力支撑国民经济的同时,便利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幸福感。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受到了一些不法分子的关注,其通过非法代理维权、代理退保、假冒APP、虚假材料、反催收、信贷欺诈、洗钱、窃取金融信息等手段,牟取了巨额非法利益,近年来已经形成了一条金融黑产链条。金融黑产目标精准、分工明确、技术先进,严重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发展,也影响了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
一、金融黑产犯罪的特点
当前,从事金融黑产的犯罪分子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的趋势,同时以互联网为依托从事金融黑产违法犯罪活动,使金融黑产犯罪具有专业化程度高、犯罪隐秘性高、犯罪组织化及集团化等特点。
(一)专业化程度高
金融黑产的违法犯罪人员大多数具有金融行业催收、信贷、保险、征信处理的背景,对金融行业相关业务十分了解,专业化程度极高,为其规避金融机构审核提供了便利,这些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弱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犯罪隐蔽性高
大部分金融黑产犯罪活动,从寻找目标客群到成功实施非法金融活动基本实现了全程网络化,由于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的特征,这为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提供了便利,同时,以网络为依托的金融黑产作案时间的瞬时性、空间的不确定性、行为与后果的可分离性也决定了该类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三)犯罪组织化、集团化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黑产犯罪活动,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也使犯罪的组织策划更为便利,金融黑产犯罪的形式出现组织化、集团化现象,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信息互相交流犯罪方法和手段,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严密的犯罪群体。
二、金融机构面对金融黑产的困惑
(一)恶意投诉,增加降诉压力
在各大搜索引擎、贴吧等渠道搜索“代理维权”、“征信修复”、“退保”等关键字,会出现大量广告,声称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帮助客户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涉,达到修复征信、退保、维权的目的。大部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还款、征信逾期的消费者,在通过正当渠道无法满足自身无理诉求时,会选择委托这些公司进行处理,而广告中所谓的合法手段,其实并不合法。其中一种手段便是组织、指挥部分消费者通过向监管机构进行不间断的重复恶意投诉,向金融机构不断施压,以达到减免息费、修复征信、退保的目的,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的监管客诉量持续上升,给金融机构降低客户投诉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二)虚假材料,增加经营风险
部分金融消费者由于自身收入不达标、负债较多等原因,在向正规金融机构自主申请贷款时,往往会被拒绝,此时,当自称为正规的贷款中介机构联系消费者,表示可帮助消费者申请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时,部分消费者会选择进行尝试。这些所谓的正规中介机构,通过国家各大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很难查找到相关信息,而这些机构的手段无非是通过伪造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等虚假材料对这些消费者进行重新包装,使消费者符合金融机构的审批条件,由于造假手段的专业性,很容易在金融机构的审批中蒙混过关,而且该部分客户违约风险极高,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三)增加信息泄露风险
互联网经济时代,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有着巨大的利用价值,部分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通过借助科技手段攻击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或通过买通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以达到窃取客户的个人信息的目的,增加了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的泄露风险。
(四)增加资金回收难度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及最高法发布关于民间借款利率新规等外部环境影响,客户违约行为增加,各金融机构基于正常经营对逾期客户开展催收工作,一些不法分子及反催收联盟借机联系客户以帮助其解决问题为由获取客户信息,并收取好处费,通过非法手段,协助客户规避还款责任,增加了金融机构资金回收难度,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金融机构正常经营。
(五)侵犯客户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受牵连
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可谓费尽心机,他们通过开发与金融机构高度相似的APP向消费者实施诈骗,部分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消费者,很容易掉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这部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在被骗后,会选择向金融机构进行维权,或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有损金融机构声誉的言论,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形象。
三、金融机构打击金融黑产存在的困难
近年来,由于金融黑产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等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措施对金融黑产进行打击,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打击金融黑产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一)识别难度大,人员能力要求高
基于金融黑产犯罪活动组织化、专业化、隐蔽性高的特点,从事金融黑产违法犯罪分子具有相关金融行业的从业经历,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且犯罪手法极高,这给金融机构打击金融黑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需要金融机构的客诉处理人员具备金融、网络、财务、法律等综合素养才能在客诉处理中识别风险。目前来说,客诉处理人员属一线基层人员,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存在明显短板。
(二)力量单一,未形成打击合力
由于金融黑产犯罪活动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犯罪人数众多,要想彻底打击金融黑产,需要多方联动出手,而国内暂未形成打击金融黑产的联合组织,未形成打击金融黑产的合力,仅依靠金融机构进行推动,力量十分有限,很难真正从源头根除金融黑产违法犯罪行为。
(三)警方对黑产案件的受立案、打击难度大
金融黑产所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成本极低、利润极高的特点,虽然涉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或公文)、涉嫌寻衅滋事、诈骗、敲诈勒索等众多违法犯罪,但黑产人员和电信诈骗类似,往往具有很强的反侦查防范意识,消费者因涉及到自身债务或征信问题,多在黑产人员的利诱下,与其达成攻守同盟。金融机构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很难获取到虚假材料的原件以及客户的证言,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刑事诉讼增加了很大难度,导致很多案件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立案办理。同时此类案件中,向金融机构上传虚假材料的大多是黑产人员,并非客户本人,而客户本人没有直接制作、使用虚假材料,处罚难度较大。
四、打击金融黑产的相关建议
(一)各互联网广告投放平台应严格审核
在各大搜索引擎、直播平台,充斥着大量的金融代理维权、修复征信等广告,这里面掺杂着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从事着金融黑产活动的犯罪分子。因此,作为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要积极履行好社会责任,除了要严格审核发布的代理维权等信息内容以外,对于信息发布者的资质也要进行严格核实,从源头切断金融黑产的获客渠道,守好打击金融黑产的第一道关口。
(二)加强宣传,提升消费者意识
部分金融消费者由于金融知识素养不高,对于金融黑产的识别能力较弱,因此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要针对金融黑产的特点,创作各类通俗易懂的金融知识宣传内容,扩大金融知识宣传渠道,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金融黑产的意识和能力。
(三)立法部门从法律方面提供支持
近些年来,我国出台了众多措施来促进金融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打击金融黑产的专项法律,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根据当前金融黑产的新特点,制定专门的《反金融黑产法》,在为打击金融黑产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对从事金融黑产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四)建立打击金融黑产联动机制
金融黑产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要想彻底打击金融黑产,需要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协会等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密切配合,因此,可成立打击金融黑产联合行动组,统筹各部门、各机构联动打击金融黑产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打击金融黑产犯罪效率。
鉴于当前金融黑产发展越发迅猛,仅靠单个机构采取措施很难根治,行业亟须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持续、有效打击金融黑产至全部清除。近日,有消息透露,由马上消费主办、平安普惠重庆分公司协办的首届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联盟)论坛将于3月18日在重庆召开,届时行业内首个金融行业共享互助组织“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将正式诞生,同时参与的还有消费金融公司、银行、互联网公司等十多家机构。
严厉打击金融黑产违法犯罪行为,是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我国金融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马上消费愿与广大金融消费者、各金融同行一道,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等政府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持续将金融黑产打击工作推动好、落实好,切实维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