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3万份问卷的研究:就业支持政策更激励青年生育,而非经济补贴
来源:澎湃新闻   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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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尊重和支持青年人特别是女性的事业发展,就越能使青年人把婚育视为人生的幸福而不是负担。如果看不到青年人婚育观背后的本质,甚至企望他们能够回到传统的婚育观,必然与时代的潮流背道而驰,与青年人的心声南辕北辙,最终结果可能是事与愿违,无功而终。”

据《青年探索》杂志微信公众号5月10日消息,基于全国32282份大学生恋爱、婚姻和生育观念调查问卷数据样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茅倬彦和博士生姬思敏、万琳琳分析了低生育率下当代大学生恋爱、婚姻与生育观念发展动向,相关文章刊发在2024年第2期《青年探索》杂志上。

研究发现,当代大学生强调恋爱婚育的“自主选择”,对婚姻和生育仍抱有期待;担忧“婚育与事业”的冲突,个人事业发展是婚育的重要前提;“未婚同居”接受度高,但“非婚生育”接受度低;婚育观念存在性别差异,女性婚育意愿更为消极。

这篇论文使用的“2022年大学生调查”,是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青年网络和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该调查综合考虑学校所在省份和城市的经济水平,共选取8个省(市)。其中,北京代表直辖市,广东、浙江代表东部地区,湖北、江西代表中部地区,青海、云南代表西部地区,吉林代表东北地区,在选定的省份中随机抽取大、中、小城市各一个,在抽中城市里再随机抽取高校,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33321份,有效问卷32282份,有效率96.88%。

文章称,调查发现,尽管不同学生群体的城乡、地域和家庭背景存在差异,但其婚育观念表现出惊人的一致趋向:

恋爱观念上,一是半数以上大学生有恋爱经历(53.86%);二是尽管恋爱经历开始得早,但恋爱中的性行为并不普遍;三是恋爱动机以情感需求为主,时间精力成本是阻碍恋爱的主要因素。

婚姻观念上,一是不再认为结婚是人生的必然经历,而将追求精神和物质提升作为婚姻主要目标;二是结婚不再是性行为的前提,情感基础和事业稳定成为结婚必备条件;三是不再视离婚为羞耻。

生育观念上,一是生育意愿很低,生育与结婚出现脱嵌;二是生育性别偏好弱化,更关注子女质量;三是重视生育的养老功能而非传宗接代,受家庭和周围群体影响极弱;四是“婚姻和事业的稳定”是最看重的生育必备条件;五是“分娩疼痛”成为女性害怕生育的首位原因;六是生育政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极弱,就业支持性政策更受期待。

具体而言,三孩政策对大学生生育意愿影响有限,超过四成大学生(41.99%)表示不会因政策改变生育意愿,因为政策出台而增强生育意愿的仅有8.26%,近四成(38.68%)表示对三孩政策不清楚,说明政策宣传还需要加强。在受访大学生对生育支持政策选择中,保障女性就业公平(60.68%),女性充足的带薪产假(58.51%)是增强生育意愿最受关注的条件,远高出其他政策,其次是男性充足育儿假(39.48%)、优质公立学校教育资源(38.29%)和弹性工作时间(33.93%);有20.57%认为低价安全的托育机构可以增强生育意愿。而经济支持政策激励效果并不看好;税收减免、购房优惠、生育现金津贴等政策对大学生增强生育意愿的效应都相当微弱,比例仅分别为7.86%、10.19%、9.41%;还有17.7%的人表示无论给什么政策都不会增强自己的生育意愿。

茅倬彦等人表示,总体上,当代大学生恋爱婚育态度仍然较为积极,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理想婚育年龄较晚,与以往研究相比呈现年龄逐渐增加趋势。生育意愿不断下降,远低于更替水平,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已近消失。进入婚育的条件更加理性,与以往关注情感、经济基础不同,当代大学生更加关注自身事业的稳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地区间差异微弱,性别差异在拉大,女性对不良婚姻关系的忍耐程度降低,婚育态度更为消极。

调查显示,青年人认为恋爱成婚已不再是排名优先的价值追求,高时间精力成本和影响事业稳定是阻碍恋爱婚育的重要因素,他们不希望恋爱、结婚和生育要以牺牲自身的事业发展为代价。究其原因,20~29岁是恋爱、结婚和生育的最佳年龄,也是接受高等教育、寻求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希望自己事业有成已经成为大学生结婚和生育的首要条件,担心婚育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发展已经成为推迟甚至拒绝婚育的最主要因素。

面对激烈的职场竞争,青年人更倾向于人力资本自我投资。更高的教育水平意味着对个人收入、职业稳定和事业发展抱有更高预期,而恋爱、结婚和生育对时间和精力的占用难免与自我发展相冲突。这也呼应了调查结果所显示的,就业支持类的政策对青年生育更具激励作用,而经济补贴政策激励效果并不显著。可见,未来就业政策和生育支持政策要向青年群体赋能,重点缓解青年婚育与事业发展的冲突,解放婚育对青年群体个人发展的约束。

调查结果还显示,青年女性更加注重工作保障类型的生育支持政策,不平等的就业环境、机会和不稳定的就业状态会抑制女性婚育意愿。近年来《民法典》对于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变化,加剧了青年对婚内财产分配的不安全感,强化了青年人对自身事业和经济独立能力追求的迫切感,对女性而言,尤为如此。我国受教育青年群体的性别差异不断缩小,但婚育导致的职业发展不平衡强化了“母职惩罚”。有研究显示,随着单位制解体、市场部门扩大和家庭养育方式的精细化,女性的家庭照料负担空前增加,导致生育对女性工资的惩罚效应从1989年的约等于0上升到2015年35%左右。相比男性而言,女性在职业道路上需要克服传统的性别角色偏见、不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更严重的工作—生活冲突等一系列挑战。

文章称,因此,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既具备了更好的经济独立能力,也使婚育隐形成本更高,更关注自身情感质量、健康和事业发展,导致女性面对婚育更为犹豫,更易作出为了事业发展宁可牺牲结婚生育的选择。在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已出现类似的趋势,提示我们政策制定要特别关注女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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